日前,在共腾知识产权代理下,我方客户(杭州某智能家居企业)与对方公司(沈阳某科技公司)关于「两平米」商标的争议告一段落:

对方公司已被初步审定的「两平米」商标,在异议程序中被决定不予注册;

我方客户曾被驳回的「两平米」商标,在复审程序中获得初步审定。

基本案情

我方客户于2010年在第20类申请「两平米」商标,核准商品主要包括桌子、椅子、书架、沙发等,品牌在儿童学习桌椅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

对方公司在第16类抢先注册「两平米」商标,核定商品包括带有电子发声装置的儿童图书、绘画支架、绘画板等。

由于对方已在第16类完成注册,且审查机关一度认为「两平米」缺乏显著性,我方客户在第16类的申请无法获准,形势较为被动。

共腾知识产权接受委托后:一方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充分证据,通过异议程序使对方抢注商标不予注册;另一方面及时启动驳回复审程序,与客户配合补充材料并沟通审查要点,最终使我方客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

本案要点

我方客户已注册商标在第20类,抢注发生在第16类,属于跨类异议,难度通常高于同类异议。

跨类异议通常需论证:商标近似、商品或服务关联性足以导致混淆,以及被异议人是否存在多次抢注他人商标等情节。

共腾知识产权围绕上述要点组织证据与法律意见,最终使双方攻防地位逆转,维护了客户合法权益。

本案由共腾知识产权专业团队代理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