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999-2120
主页 > 知产百科 > 商标百科 > 怎样查询商标权质押登记

怎样查询商标权质押登记

来源:共腾整理 | 2021-05-20

在实践中,虽然商标在进行质押时不一定要进行资产评估,但是质押是一定要进行质押登记的,如果商标持有人已经将商标权利质押给债务人的,应当依法前往相关部门如公证处等进行登记。那么怎样查询商标权质押登记?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怎样查询商标权质押登记

商标权质押查询方法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查询商标权质押登记可以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商标局进行。

二、商标权质押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一)登记申请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2、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出质多件商标的,在一份申请书种列明,相同、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出质。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加盖代理人的章戳。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要附送该人员签署合同的特别授权文件。

3、《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领取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载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由办理质权登记的经办人或其授权的人领取,领证人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邮寄或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3)、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4)、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5)、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6)、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正在办理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且我局尚未作出审查结论的,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继续办理上述申请的,应向我局出具书面同意文件;质权人不同意继续办理的,应在出质人向我局撤回上述申请后再向我局办理质权登记申请。

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已经我局核准的,质权人也应向我局出具书面文件,以示知晓相关备案内容。

(7)、出质的注册商标为多件时,质权登记期限最好不要超过提交质权登记申请时专用权最先到期的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若质权人同意质权登记期限长于部分注册商标的专用期限,需要向我局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

(二)延期申请

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需要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持以下文件申请办理延期登记: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

4、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5、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6、其他有关文件。

办理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三)注销申请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需要注销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可以持下列文件办理注销申请: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当事人双方签署的解除质权登记协议或合同履行完毕凭证;

4、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5、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6、其他有关文件。

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该质权登记自动失效。

三、商标专用权质押需要注意什么

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前期工作对于质权人而言,一旦债权得不到偿还,可以通过行使质权以优先受偿,因此如果质押商标不能变现或变现价值低于债权价值,质权人都可能遭受损失,因此《担保法》的特别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才能是质押的标的。

声明:本平台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联系客服。邮箱:info@igongteng.com。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上一篇:商标侵权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下一篇:商标异议答辩时限及所需材料等介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