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999-2120
主页 > 行业资迅 > 惩处591人!深圳公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大疆遭侵权案上榜

惩处591人!深圳公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大疆遭侵权案上榜

来源:南方都市报 | 2021-04-21

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昨天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创新案例和典型案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志光,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蒋筱熙出席发布会。

据悉,2020年深圳法院紧扣中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的要求,全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率先制定全国首个《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审理全国首例采取“先行判决+诉讼禁令”的专利诉讼,多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双区”建设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去年深圳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同比增63.3%

发布会上,胡志光介绍,2020年深圳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69661件,审结69602件,同比分别增长63.3%和69.74%,收结案数均再创新高。围绕中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的要求,深圳法院全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着力从保护效率、力度、范围全面提升保护水平,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并积极参与、推动乃至引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规则制定,积极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相关工作均取得重大进展。

在持续推进审判机制改革,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方面,深圳法院率先制定全国首个《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各类案件已超亿元,此外证据妨碍排除规则首次应用,在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中明确界定证据妨碍排除的适用条件,为证据妨碍排除的司法适用提供深圳范本。

在先行判决和诉讼禁令等保护措施推进方面,深圳中院审理全国首例采取“先行判决+诉讼禁令”的专利诉讼,形成由技术调查官、审协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专家库等组成的多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共计在超过70宗案件中适用该机制,持续深入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自实施“三合一”以来,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案件272285件,审结234658件,出台相关文件10份。

胡志光介绍,在着力加强营商环境优化,助力先行示范区和大湾区建设方面,深圳中院高质量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相关条款起草工作,立足“最严格保护”,积极建言献策,并出台《知识产权快审案件送达指南》《知识产权快审案件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工作指引》等措施。

去年深圳法院依照法定赔偿额顶格判决案件7件

据悉,2020年深圳法院依照法定赔偿额顶格判决案件7件,全额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16件,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29件,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91人,审理多个案件被评为广东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

在涉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占比高达90%的即是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发布会上,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骆丽莉介绍,针对不断涌现的新类型商标权犯罪案件中,争议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标准,深圳中院进行了深入调研,多次举行公检法、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联席研讨会,综合形成《关于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非法经营数额认定的问答》,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理。

在参与知识产权国际治理,加快提升中国司法国际影响力方面,发布会披露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深圳法院共审结涉外案件845件、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837件,先后审理芬兰超级细胞公司诉美国幻想传说公司、日本聚逸株式会社等一批当事人均在境外的案件,打造知识产权保护“优选地”。另外,深圳法院积极研究国际平行诉讼中禁诉令的适用问题,相关成果得到中央批示。依法作出全国首宗关于中国法院具有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率管辖权的裁定,在相关案件中作出禁诉令、禁执令,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当事人利益。

发布会上,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蒋筱熙发布中兴公司诉康文森公司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等五宗案件入选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创新案例,并发布姜建辉等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案等十宗案件入选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案例精选

vivo遭遇侵权案:法院判决时采用“惩罚性赔偿”

在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诉深圳市优品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是深圳首例适用商标权惩罚性赔偿的生效案例。

该案中,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也即vivo注册商标专用权所属公司,指控优品通公司制造、销售,华唐迪讯公司销售使用“vivi”商标的手机产品侵害其权益。

惩罚性赔偿的实质为赔偿数额>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黄瑜瑜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该案也对商标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进行大胆探索,一审法院适用倍数罚则,二审法院在计算侵权获利时引入惩罚性因素。

判决内容显示,该案中优品通公司被判赔偿维沃公司经济损失103.5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0万元,华唐迪讯公司被判赔偿维沃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支付维权合理开支2.6万元。

大疆云台相机专利遭侵权案:

法院采用“先行判决加临时禁令”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在2020年大疆云台相机专利案中,深圳中院率先实施了先行判决加临时禁令的裁判方式。该案系大疆公司2018年上市专利产品后,正值拓展市场之际,接获国外知名黑科技产品众筹网站上的美国发烧友的举报,称该网站正在众筹的一款云台相机产品与大疆公司专利产品近似。大疆公司调查发现,市场上存在多款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于是发起多起维权诉讼,案件有的很快达成调解结案,有的很快审理结案。该案是其中一件,大疆公司指控飞米公司的“PALM Gimbal Camera掌上云台相机”侵犯其专利权。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钟小凯介绍,大疆公司云台相机专利2018年12月25日获得该专利的公告授权,同时在美国、欧洲等有同族专利,质量比较高,获得第二十一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

“我们主要考虑到涉案专利质量较高,审理过程需要较长时间,基于司法保护的效率、加大对高质量专利保护力度等因素,在侵权事实已经查明的基础上,依职权主动对停止侵权的部分先行判决,”他表示,同时考虑到大疆公司专利产品属于时效性极强的更新迭代产品,被控侵权产品在大疆公司专利产品开放销售初期实施侵权行为,将直接影响大疆公司专利产品市场销售份额,给大疆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据此颁发临时禁令。

“在专利民事案件中适用先行判决,应当先行查明专利侵权的基本事实作为基础,”钟小凯表示,该案中涉案专利质量较高,审判实务较为复杂,审理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有必要适用先行判决。另外,由于停止侵权的先行判决尚未生效,无法通过执行达到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目的,而临时禁令具有可以立即申请强制执行的震慑效果,故该案具备临时禁令适用的必要性。”


声明:本平台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联系客服。邮箱:info@igongteng.com。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上一篇:短视频模板也受法律保护!首例短视频模板著作权侵权案宣判
下一篇:2020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著作权案件约2.9万件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