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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真”等商标遭恶意注册 国知局回应:严打

来源:澎湃新闻 | 2021-05-20

“当下呈现的商标跟风抢注现象,已与商标的本来意义背道而驰。“商标注册是来用的,而不是用来炒的”是2019年修改商标法确立的方向,“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应在社会各界形成共识”。

“商标流氓”肆意妄为,伤害数字经济

12月5日,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我国商标申请量为756.8万件,商标注册量为464.5万件。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为2918.2万件,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

然而,在飙升的商标数量背后,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问题由来已久,难以根治,近年愈演愈烈。

今年9月,少林寺申请注册666个商标,其中还含有涉酒类商标,引发对商标审核标准不一的担忧。有媒体状告“今日油条”侵权,华为核心芯片移动计算架构“HiAI”被合作方抢注,引发一场持续数年的商标争夺战,其背后是众多企业的共同之痛,即商标遭遇花式搭便车抢注,屡见不鲜已成顽疾。

近段时间,突然爆红的少年丁真、马保国,网络热词“耗子尾汁”,被商标抢注者集中“哄抢”,注册申请达到数百件。在商标申请跟风网红、热词的乱象背后,炒卖商标同样“暗流涌动”,湖南一家申请“丁真”商标的公司,商标证还没下来,便开价18.8万元;郑州一家公司,也仅是刚申请了“耗子尾汁”商标,就表示可以1万元/年的价格授权使用。

“恶意抢注商标的灰色产业链不断翻新套路,正在向新兴互联网产业、数字经济领域蔓延,严重破坏商业秩序。”相关知产专家介绍,网红的名字被抢注后,抢注者对网红索要授权费,或者胁迫高价购买商标,类似案例已屡见不鲜,亟须从严治理。

比如,B站900万粉丝网红up主敬汉卿的名字被一家企业抢注为商标后,要求他停止使用该名称,扬言联系各平台进行封号处理;快手1000万粉丝用户“刘妈妈”被山东九颜堂商贸有限公司抢注,并向“刘妈妈”索要200万元损失。最终,上述抢注的商标均被宣告无效。

突如其来的恶意抢注风波,让不少自媒体创作者心力交瘁,受伤的还有平台经济。B站相关运营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平台对自媒体创作者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投入非常大,出现类似恶意抢注,对创作者和整个创作生态危害巨大。

据法治日报报道,河北秦皇岛一家公司抢注“自卫”一词作为商标后,批量投诉上百家情趣用品网店,扬言“要撤诉,给五千”,而投诉者曾申请注册100多个诸如“DIESEL”等国外大牌及电商卖家常用的商品描述词汇。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这家公司恶意抢注商标,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宣告“自卫”商标无效。

但此类抢注这并非个别现象。据媒体报道,还有人抢注“破洞”、“呼啦圈”等通用词为商标,投诉无数“破洞牛仔裤”、“呼啦圈”的电商卖家,试图勒索高额授权费、撤诉费。“恶意商标”肆虐成灾,已然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

商标是用的不是炒的,国知局部署严打恶意抢注

“当下呈现的商标抢注、囤积乱象,已与商标的本来意义背道而驰。”相关知识产权专家告诉记者,“商标注册是来用的,而不是用来炒的”是新商标法确立的方向,“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应在社会各界形成共识”。

知识产权专家们认为,大量有争议商标流入市场,也给商业秩序带来不利影响,乃至引发社会问题。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发表评论文章称,商标审核部门须把好商标“准入关”,商标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应该更统一,避免随意化、主观化、模糊化;具体的审查流程也要更规范、标准、透明。

红网评论文章认为,当抢注爆梗商标成为市场风潮,商家们竞相用戏谑的热词吸引一时热度,将获取流量当做自己经营秘籍,是急功近利、盲目跟风的短视行为,也是一种对流量热度的病态跟风,理应得到更正和纠偏,市场监管部门应着力监督此类事件,把好商标申请企业资质的审核关,维护合理有序的市场环境。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消息,12月4日上午,商标局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强调结合商标工作聚焦主责主业,聚精会神抓审查,进一步缩短商标审查周期,提高商标审查质量,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围绕提质增效,专心致志抓改革,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商标审查制度,提高商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12月7日下午,商标局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再次强调聚焦商标审查主责主业,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推进实施商标精准改革,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针对网友关于商标抢注、倒卖囤积问题的吐槽和建议,12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接连在人民网“领导留言版”栏目进行回复。

在人民网“领导留言版”栏目,有网友反映“职业抢注人或者恶意注册或者倒卖囤积”问题愈演愈烈,建言商标局评审从转让商标流程入手,增加相关措施规定;也有网友留言称,有商标代理机构抢注商标牟利,希望“采取措施解决商标抢注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商标法》及《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制定有关审查审理规程,出台《关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操作指南》,进一步细化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具体适用情形和认定因素,在审查阶段有效打击恶意注册、囤积商标等各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申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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