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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雅莹”商标,获刑3年3个月!

来源:嘉兴市人民法院 | 2021-04-25

随着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日益临近,省高院推出“我是院长·现在开庭”系列庭审直播活动。

4月21日,直播活动迎来第二站,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院长赵阳开庭审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保其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在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直播。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雷某在未取得“EP”“EPYAYING”注册商标所有权人雅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购买布料等加工成该公司的同款服装,并擅自在服装上加上印有“EP”“EPYAYING”注册商标的衣领标、水洗标等吊牌,在其位于桐乡市的租房通过淘宝店铺在网上销售,截至案发,销售金额达人民币43万余元。后被告人雷某与雅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赔偿该公司人民币20万元并获得谅解。

法庭上,被告人雷某看着显示屏中侵权产品的3D影像图,上面的假冒商标清晰可见。“云上物证室”采用结构光技术、激光探测技术、三维视觉算法记录物证外形全貌,实现秒级数据采集,毫米级尺寸精确计量,最终在电脑中重构物证3D模型,实现一比一还原。

被告人雷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当庭认罪悔罪。

秀洲法院审理查明雷某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事实后,当庭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雷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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